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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16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通告,及时按照通告中所述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各有关部门须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上传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由科研部统一审核。

      以上信息均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查询。

      联系人:王耸楠  电话:15937380781

      邮箱:sqxykyb@163.com

 

 

科研部              

2023年1月14日